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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让“庭所共建”来化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吉林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当事人与五名子女解开心结,达成协议:由每名子女轮流赡养并每月给予200元赡养费;若当事人刘奶奶因病住院,则由五名子女分摊医疗费、住院费。
 
  现已八十的刘奶奶共育有五名子女,并一直住在小儿子家生活,但小儿子出国劳务多年未回家,长年累积的矛盾点燃刘奶奶胸腔怒火,为了彻底解决赡养纠纷问题,她来到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海龙法庭寻求帮助。
 
  赡养纠纷,难解是心结,让骨肉至亲对簿公堂听判决,极易激化矛盾,遂承办法官张殿龙选择联合公安局、司法局共同调解此案。在张殿龙法官、胡玉强所长和田永权所长将近2个小时的共同努力下,刘奶奶与五名子女解开心结,达成上述协议,皆大欢喜。
 
  “庭所共建”是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立足基层、主动作为、能动司法,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未来,梅河口法院会继续推进“庭所共建”向纵深开展,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探索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模式,全力为当事人纾困解忧。(吉林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