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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法官调解双方终言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可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乡亲因摩擦而产生矛盾的现象却层出不穷。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保护相邻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钢城法庭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两邻居因房屋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19 年6月,高某因家中卫生间顶棚漏水,找到某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并寻找渗水原因,经工作人员在高某家及陈某家(系高某家楼上住户)中检查发现,因陈某家坐便器堵塞并未做卫生间防水,导致高某家卫生间顶棚漏水。得知此原因后,陈某当即承诺维修,高某出于邻里和睦考虑并未要求陈某进行赔偿。
 
  2020 年5 月,高某家卫生间顶棚PVC板突然掉落,粪便污水又从顶棚下水管道附近大量流出,将高某家部分装修、灯具设施及部分财物污损、浸毁。虽经高某进行转移等应急措施,但因脏水涌出突然、量大,损毁了高某家卫生间的PVC顶棚、灯具、化妆品和洗漱用品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00元。
 
  高某在卫生间第二次漏水后,多次找陈某进行沟通协商,但陈某明确拒绝对高某损失进行赔偿。高某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将陈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邻居关系,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希望双方能够庭外和解,于是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一番耐心地释法晰理和善意劝说,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应该彼此配合,拿出解决纠纷的诚意,当庭达成赔偿协议,高某当场申请撤诉,一起因房屋漏水导致的邻里纠纷得以友好解决。
 
  近年来,二道江区法院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注重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工作,积极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