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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潮河镇举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揭牌仪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学星金美红李笑寒)12月11日,山东五莲县潮河镇林泉社区举行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揭牌仪式。日照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普法办主任张桂伟,五莲县委副书记袁利强,五莲县政府副县长王栋,市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潮河镇党委书记林桂荣出席仪式。日照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书荣主持会议。
 
  潮河镇党委、政府党员干部,林泉社区“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潮河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全体人员等100余人参加揭牌仪式。
 
  今年7月份,潮河镇林泉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仅有两个村(社区)获此殊荣。
 
  仪式上,王栋副县长致辞,对林泉社区获此荣誉表示祝贺,向市北经济开发区、潮河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在全国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上所付出的巨大努力表示充分肯定。他表示,林泉社区取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光荣称号,标志着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取得了重大进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各单位、部门互相支持配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推行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全面提升了干部群众民主法治意识和管理、自治能力。
 
  随后,张桂伟局长与袁利强书记共同为林泉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揭牌。
 
  自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来,潮河镇林泉社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以“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思路,全力打基础、用心抓落实,积极推进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一是坚持依法治村与建章立制结合。健全和完善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有章可循,健全完善民主公开制度,使村干部各项管理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学法守法与用法实践统一。结合“七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打造普法街区、法德广场,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民主法治氛围;针对村民集中学法难的实际,实行不定期学法和定期学法结合,保障村民每户每月一次学习和每季度学习一部法律。三是健全调解组织。为使村级社会治安得到综合治理,林泉社区建立了三级调解网络,以便及时发现、整治各类影响全村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抓早、抓小、抓苗头,基本实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处置,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创建“法治五莲”,实现乡村振兴目标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五莲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