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福建永春县五里街社区老年协会文艺演出献礼新中国75华诞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民生 > » 正文

山东兰陵县庄坞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人身伤害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胜)近日,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人身伤害纠纷。2018年1月的一天,张某之女在微信聊天时辱骂王某,王某与其弟弟等人开车来到张某家中,与张某妻子于某、张某女儿发生口角并引起斗殴,致使张某、张某妻子脸部受伤,张某女儿腿部受伤。张某及其家人受伤后,在兰陵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案发时,张某女儿拨打“110”报警,兰陵县公安局庄坞派出所干警到场进行处置,双方平息了纠纷。
 
  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2018年7月4日,双方来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语言尖锐,致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顺利调解此案,化解双方矛盾,该所工作人员找到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谈话,耐心、细致的做其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双方放弃不合理的赔偿请求,换位思考。最终,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张某3万元现金作为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的补偿。事后双方握手言和,一起人身伤害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