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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县潮河司法所:土地纠纷起波澜 人民调解息纷争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丁学星 金美红)2018年3月,山东五莲县潮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宗土地纠纷,潮河镇某村村民王艳(化名)反映其夫家三叔刘成功(化名)多年耕种自家土地,2018年刘成功以王艳丈夫去世招待亲戚酒席一桌为由,拒绝履行给其200斤花生米(换地所得)的承诺。王燕要求返还土地,刘成功拒绝返还,后双方均向镇调委会申请调解,要求对方放弃耕种土地。
 
  镇调委会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该村调解主任,调解主任表示该纠纷并非单纯土地纠纷,同时牵扯债务、家庭等多重纠纷,已进行多次调解,但均未成功。镇调委会得知该情况后,决定从村委会、王艳、刘成功三方同时入手进行调查谈话、了解案件来龙去脉。
 
  据调解人员了解:王艳声称,自己虽嫁进刘家三四年但因丈夫长期治病自己住娘家时间居多,对自家土地情况不甚了解。现因丈夫过世,家庭困难,希望三叔返还土地,把土地承包给他人收取承包费维持自己及两个孩子的生计。同时,要求刘成功把她丈夫所有的手扶车归还。刘成功声称:自王燕公公在世时,他便一直耕种该土地并每年给哥哥200斤花生米。哥哥因车祸去世后,侄子患尿毒症病重在外就医,他一直出钱出力帮忙照料,并垫付医药费七八千元。侄子去世后,他便用手扶车抵顶医药费。自己帮忙招待亲戚酒席一桌就抵顶了200斤花生。丧礼拆柜时,他帮忙垫付债务1300元钱。至于土地,王燕公公等人坟地建在他自己的地里,所以也抵顶了部分地。他在一级地已经全部种上麦子,三级地因王燕婆婆早年与其哥哥离异,改嫁本村的原因,他无论如何不愿耕种。因此,其拒绝返还土地,要求继续耕种。
 
  听取当事人讲述后,并结合村干部建议,调解员意识到该纠纷的调解难点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1、手扶车归属问题;2、1300元债务问题;3、土地面积及抵顶问题;4、一级地的麦苗问题。
 
  经过一系列的多方取证调查,调解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了讨论,制定出初步调解方案。一方面劝导王艳,让其主动承担应承担的责任与债务,感谢刘成功多年对其丈夫及全家的付出。另一方面劝导刘成功不能因长辈恩怨牵扯到孩子,让其对王燕全家无私付出的好名声就这样没了。
 
  最终,通过多次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1、王艳家手扶车归刘成功所有;2、王艳偿还刘成功债务人民币1300元整;3、王艳给刘成功人民币200元整抵顶一级地小麦麦苗钱;4、王艳家三级地归刘成功所有,共8分地;5、刘成功返还王艳家一级地、二级地,不再继续耕种;6、双方不得再因土地问题产生其他矛盾纠纷。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调解原则,让调解人员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兼顾法理人情。以法服人、以情感人,巧打“亲情牌”,可有效及时化解纠纷,对维护“两会期间”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山东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