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晴)“真没想到,孩子在路边踢球闯的祸,最后会闹到法院……”吴先生握着家庭教育指导令,语气里满是懊悔。面对法官的询问,他长叹一口气:“平时忙着做生意,总觉得孩子在眼皮底下玩就没事,哪知道会给别人带来这么大伤害。”
事情要从两个月前说起,孙女士像往常一样走在下班路上,突然,一个彩色皮球急速滚到脚边。为了避让,她猛地向后一仰,重重摔倒在地。经医院诊断,孙女士身体、面部多处擦伤,不仅要忍受疼痛,还因治疗耽误了工作。报警后,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事发时,吴先生正在饭店吃饭,女儿小吴独自在路边踢球,一时没控制好力道,才引发这场意外。
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系未成年人引发的侵权纠纷,为快速化解矛盾,同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然而,案件的处理并未就此结束。法院认为,吴先生作为监护人,对孩子在公共道路区域玩耍的危险行为未尽到及时制止和有效监护责任,存在明显监护缺失。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法院依法向吴先生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要求他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行为引导,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做好管护工作,避免因监护缺位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
承办法官表示,“一纸指导令,既是对监护人的警示,也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航。”近年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司法+家庭”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向未成年监护人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切实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这起案件提醒着每一位家长:孩子的成长离不开正确引导,公共场所的安全需要共同守护。家庭教育指导令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书,更是一堂生动的责任课,让家长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履行好监护职责,才能避免意外发生,守护孩子的未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