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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烟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集中教育夯基础个别答疑提素质
  ——山东冠县烟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质量,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2月14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烟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集中学习会上,烟庄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民法典与百姓生活100问》读本,并就他们关心的案例进行重点讲解。工作人员强调《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按时报到,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坚决不得出现人机分离和违规外出的情况。
 
  集中学习结束后,就个别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方面的疑惑,例如社区矫正对象邱某提出的“定金和订金有何区别?”王某提出的“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吗?”等等,法律顾问都进行了耐心的解答,通过一对一的答疑解惑,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受益匪浅。
 
  通过此次教育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全面深入的学习了《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为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