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秩序联合整治的通告
为持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规范城市管理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广运街道办事处决定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城市秩序联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交通枢纽、商圈集市、校园及医院周边、居民小区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公共场地等。
二、整治重点
1、机动车违法停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超速超员、违法掉头等行为;货运车辆未按规定密闭运输、沿途遗撒飘散载物,以及未经审批在禁行路段、时段通行等行为。
2、商户店外经营(限时外摆)、占道堆物、占道作业、占道装修,流动商贩随意摆摊设点形成“马路市场”等行为,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3、城镇道路两侧擅自堆放建筑材料、废品杂物、生活用品等物料,以及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焚烧杂物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4、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占道摆放灯箱招牌、乱贴乱画乱挂,以及擅自搭建遮阳棚、违法建设等影响城镇容貌的行为。
5、长期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以及公共场地的“僵尸车”、废弃车辆,以及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停放车辆等行为。
三、整治措施
1、联合执法队采取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日常检查与集中攻坚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劝导纠正为主;对拒不整改、多次违规或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依法予以处罚。
3、对违法停放、占道经营且拒不驶离的车辆,以及无人认领的“僵尸车”、违规物料等,将依法采取拖移、清理等强制措施。
4、典型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平台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商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整改违规行为,规范停放车辆、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城市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武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武城县广运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