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一个月内,接连有3名驾驶人因“无证”驾驶被查。从“注销可恢复”到“证件被注销十年”,再到“扣留期间冒险出行”……烟台交警提醒你:开车前,请务必确认你的驾驶资格“在线”。
案例再现
11月10日,烟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黄渤海大队民警在金沙江路与黄山路路口查获一名驾驶人。孙某其驾驶证状态显示为“注销可恢复”,所驾车辆属于逾期未检验。
孙某称,对证件和车辆状态均不知情。经了解,孙某驾驶证有效期至2024年5月,已超过1年,驾驶证为注销可恢复状态,车辆逾期未审验系家人通过交管APP办理业务时未完成全部流程所致。民警依法对其孙某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11月26日,黄渤海大队民警在黄河路与嫩江路路口开展检查时,发现一男子侯某涉嫌无证驾驶。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其驾驶证有效期早在2010年1月就已截止,至今已被注销长达十年。侯某自称常年出海作业,以为“有驾驶经验”就可以继续开车,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驾驶资格早已失效。实际上,这已不是他第一次因此被查,早在2017年,他就曾因无证驾驶被处理过。随后,民警依法对侯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将其移交办案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11月29日,黄渤海大队民警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在黄河路与黄山路路口拦停一辆白色轿车。
经检查,驾驶人王某此前因超速已被累计记满12分,驾驶证正处于扣留状态。此次驾车理由令人意外,他声称“我现在要去车管所考科目一,顺路开车取身份证”。为图一时方便,王某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违法上路,最终被交警查获。依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这些驾驶人被查后,往往表示“不知情”“忘记了”或“图方便”。民警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也现场开展了普法教育:养成好习惯,安全不“掉线”;定期检查驾驶证状态,通过“交管12123”APP或前往驾管所,及时了解证件是否正常;留意换证时间。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应办理换证,避免逾期;遵法行车,不抱侥幸心理。开车前确认自己和车辆均符合法律规定,安全才是最近的“路”。(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