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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纠纷 停运损失谁来赔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丽)近日,吉林省敦化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达成了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11月王某驾驶的轿车与李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了李某车辆损坏,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车辆损坏期间停运30天,主张王某赔偿停运损失共计11300元。王某虽认可事故责任,但不认可李某的车辆停运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时间,双方事故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件时,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该案有调解的基础,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针对双方的争议点赔偿标准,考虑到李某的车辆系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出租车,法官根据李某提交近半年运营流水、出车记录等证据,并参照当地出租车行业日均收入指导标准进行核算。通过比对数据、扣除必要成本,调整索赔金额,确保损失计算客观合理。同时,从法理、情理、事理等方面展开,剖析王某作为全责方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各让一步,最终握手言和。
 
    此次纠纷的快速化解,是敦化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敦化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更精准、更温情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为辖区和谐稳定筑牢司法屏障。(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