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红菲)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山东省淄博市高青交警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9月1日12时许,芦湖中队在田高线执勤时,对鲁MB****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经称重,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6.46吨,超载15.22%,属于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被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9月8日14时许,青城中队在省道235冶张路口执勤时,对鲁ME****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经称重,该车车货总质量为65.28吨,超载33.22%,属于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
9月12日9时19分,城区中队在省道235与田兴路路口执勤时,对沪A9****D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该车车货总质量62.4吨,超载27.34%,属于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被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高青交警将始终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货车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货运从业者,千万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多拉快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才是回家最近的路。(山东省淄博市高青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