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曹志红)近日,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驾管中队开通校车业务“绿色通道”,通过“预约办、集中办、延时办”,安排查验民警对校车公司140辆校车和5辆幼儿园校车开展集中查验,核发校车标牌。
为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也为了不影响社会车辆查验办理业务,虽然校车数量较多,时间紧、任务重,查验民警们主动提前上班、延迟下班,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标准,对每辆校车实行“一车一档、逐项核查”。查验区内,民警从校车外观标识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到制动系统等,全程严格把关。对于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杜绝校车“带病上路”。
最终,145辆校车全部完成查验,所有校车标牌核发工作完成。(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