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海)9月6日上午10时许,一辆外地牌照SUV行驶至沈海高速胶州路段时提示胎压异常,驾驶员因为缺乏经验直接驱车驶至胶州收费站向执勤交警寻求帮助。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董胶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民辅警上前检查车况后,确定该车左车轮轮胎被扎。
由于附近没有汽修厂,民警决定先将故障车转移至安全区域做好安全防护,随后从中队取出小型充气泵,帮忙给轮胎充气,及时消除了驾驶人的行车困扰。施救过程中,民警告知驾驶人下高速后尽快到汽修店检修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9月6日晚10时许,董胶高速大队一中队民辅警巡逻至疏港高速2号线14公里处时,发现一辆新能源轿车开启双闪灯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民警上前询问后得知该车辆右后侧车轮被扎胎,由于车内没有携带备用轮胎和维修工具,巡逻民警指引驾驶员在车辆后方摆放三角警示牌后,又帮忙联系了清障车前来拖移车辆,及时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行车前,一定要事先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避免爆胎等情况发生。行驶中如果发生扎胎、爆胎,应立即将车停靠在路边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警示牌,车内人员转移到高速护栏外的安全区域后,及时拨打电话报警。(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董胶高速公路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