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怕的肯定是遇上交警查酒驾
但烟台有位司机
喝完酒闲来无事
想着去交警队处理违法
上演了一场“自投罗网”的戏码
案例简介
7月29日下午
一名驾驶员来到
黄渤海公安交管大队处理交通违法
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
发现面前男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
难掩通红的面色
走路更是步履不稳
因男子是驾驶机动车来的
车辆就停在警队门口
疑似酒后驾驶
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勤务民警前来处理
经询问
该驾驶员下夜班后在家中饮酒
睡醒后,因车辆需要年审
便驾车前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
没想到被交警当场识获
经酒精检测仪显示
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
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案件并未就此结束
......
民警在对驾驶人的身份信息
和违法历史进行深入核查时
发现违法记录令人触目惊心
姜某此前已有三次酒驾记录
堪称酒驾“惯犯”
目前,姜某因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姜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
且2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的处罚
三次处罚,三次教训
却未能唤醒麻木的灵魂
次次侥幸、回回被抓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驾醉驾的危害
01
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2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3
容易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夏季整治行动还在继续
酒后驾驶是交警
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
必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同时呼吁广大驾驶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坚决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