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嘉仪)5月9日,大货车驾驶人赵某、王某等八人因多次闯红灯、逆行、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在罚款和记分处罚的基础上,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等处以治安拘留4日。
4月以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的视频巡查发现多辆相似规模、相同路线的“严重违法”重型半挂货车沿辛化路、齐兴路、管仲路、乙烯路、淄江路行驶,该车队存在闯红灯、超速、逆向行驶、故意遮挡号牌等行为,严重威胁到了道路通行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
经过多日布控查缉,民警在辛三路辛化路路口,将赵某、王某、高某等八人驾驶的鲁MBF**6、鲁MCZ**8、鲁MAB**2、鲁MEQ**3、鲁MFK**7、鲁MAR**1、鲁MDF**7、鲁MEM**5、重型半挂货车查获。
5月9日,8名涉案驾驶人被临淄公安分局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治安拘留4日,涉案车辆遮挡号牌、闯红灯等多项违法行为被查处。这是全省首次将货车组团超载、故意遮挡号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定性为“扰乱公共秩序”启动治安处罚。这一做法成功地将严重交通违法适用于治安处罚,实现了多为迭代打击效应,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