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临沂市地处鲁苏两省交界,境内国道、省道干线四通八达,全市道路通车里程3.25万公里,居全省第1位,其中农村道路达3万公里、占比超9 成。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防、治、宣”三管齐下,全力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网格,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聚焦隐患治理,夯实安全基础
近日,在沂水县马山官庄村233国道,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指引着过路车辆和行人有序出行,新安装的电子警察全天候对路口自动监控。
沂水县马山官庄村有常住村民956人,233 国道南北纵贯该村,将该村分为东西两个区域,村民频繁横穿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极大。得知这一情况后,沂水大队深入分析隐患点的成因,通过修建辅道,规范设置路侧和中央分隔带开口,完善新形成路口的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措施,历时1个半月从根本上解决了行人、车辆横穿公路的突出隐患问题。村民们纷纷表示,现在出门安全多了,过马路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为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临沂交警打造“ 自下而上” 与“自上而下” 相结合的农村道路隐患整治闭环,试点应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数治系统”,融合事故分析、前段排查、动态执法等数据。今年以来,发现并推送重点隐患1036处,建立整改清单,推送属地或行业部门整改。
同时,临沂交警持续深化“提视亮口”专项行动,对国省道“提视亮口”开展“回头看”,全面铺开县乡村道“提视亮口”工作,按照“三增三减一更新”的标准进行提升推动精准增设爆闪警示灯1.2万个、智慧太阳能路灯2.1万盏、“支路哨兵”1139个,右转必停设备260套,52个乡镇辖区范围内实现亡人交通事故“零发生”。
严查违法行为,净化通行环境
“以后我一定安全规范驾驶,再也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了。”郭某接受教育后表示。1月3 日,郯城大队城区二中队在白马河路段巡逻时,发现一面包车有超员嫌疑,经现场清点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驾驶员郭某表示车上乘客都是一起干活的工友,抱着侥幸心理把人都“塞”上了车,完全没有考虑到安全问题。
事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郭某处以罚款200 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同时,对郭某和车上乘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详细讲解超员载客的危害和后果,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春季是涉农务工活动的高峰期,农村道路上车辆和人员流动频繁,交通安全隐患增大。临沂交警全力保障农民群众出行安全,针对“三夏”、秋收、早晚务工、节假日等农村群众出行集中时段和大货车密集通行、穿村过镇车流集中、酒醉驾多发等高风险隐患路段,在重点时段、路段增派警力,科学、精准部署动态勤务、错时勤务,增强显性用警,严查酒醉驾、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管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地区重点违法7520起,其中酒醉驾920起、无牌无证857起、面包车超员35起、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41起。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 农忙时一定不要乘坐农用车辆。”“驾乘电动自行车要牢记戴好安全头盔。”……近日,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辅警走进兰山区枣园镇郑庄村,与乡亲们“拉家常、话安全”,还为村民的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粘贴反光贴。“贴上反光贴后,夜间行车安全多了!”村民高大哥感慨道。今年以来,直属三大队已在12 个行政村设立、更新农村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牌、交通安全宣传栏,开展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1000余次。
在郯城县高峰头镇周岗小学,郯城大队民警深入农村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小课堂”活动,“原来司机叔叔真的看不见我!”通过模拟“开门杀”“鬼探头”,让“小交警”们体验汽车盲区带来的视觉震撼,教会孩子们“小手牵大手”传递安全。
农村道路延伸到哪里,安全普法就讲到哪里。临沂交警充分发挥集中教育优势,结合“ 七进” “ 美丽乡村行”“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聚焦农村“一老一小”、务农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深入集镇市场、田间地头和种植基地等场所,通过拉家常、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有奖问答、实景模拟等形式,对车辆驾驶人及群众进行集中教育。还依托“交管12123”平台、农村大喇叭精准推送警示信息16万条次,实现“宣传一人、教育一户、带动一村”,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知晓”的良好局面。(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