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五一”期间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于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对部分道路限行货车,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1、主城区:
港南路以东、南环路以北、仙境路以南、沙河西路以西之区域(此区域不含:港南路路段、南环路路段、南关路(海市东路至沙河西路路段)、沙河西路(南关路至县后东路路段)、海市东路(南环路至南关路路段)、海市路(南环路至南关路路段))
2、非主城区:
山东路以西(含山东路及与山东路相交路口向东100米路段)、仙境东路及仙境路以南(不含仙境东路)、银川路以东(含银川路与南关路路口以西200米路段)、银川路与南环路路口至戚继光路与南环路路口路段以北(不含南环路)
二、限行车型
低速货运、普通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运维、道路救援、混凝土运输、渣土(建筑垃圾)运输、中重型半挂车、中重型全挂车、中重型牵引车、中重型作业车等各类型黄牌车辆。
三、限行时间
每日5时至23时。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配合;如有生鲜冷链运输等特殊情况请拨打3739056进行报备。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