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尚思奇 王鸿祥)“老年代步车”、“景区观光车”、“燃油助力车”……大家会看到挂着这种“汉字牌”的小车在路上跑,这些车辆的外观看起来和我们的机动车十分相似,但却声称不需要挂牌、不需要保险、不需要驾驶证,这种“三无车辆”因其价格便宜、操作简单,备受一些老年人青睐,因此被戏称为“老头乐”。而有些人竟想要钻这种“老头乐”的空子,把自己购买的机动车牌子拆下来换上“汉字牌”,硬是用“李逵”来冒充“李鬼”,用“合法”冒充“不合法”。
4月15日8时,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张磊带领辅警在辖区内开展巡逻工作,当行驶至中心路公园桥以东路段时,发现一辆悬挂有“老年代步车”的车辆正在行驶,随即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驾驶员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员却声称“我这是老年代步车,不需要驾驶证……”为了核实信息,民警决定将该车带回中队进一步处理。经公安网查询,该车早在2014年已经登记挂牌,原车号牌为鲁C70J##,而询问当事驾驶人时,其称这是他2023年时买的二手车,当时并未告知其该车已经挂牌落户,自己一直认为这是一台“老头乐”。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并依法规范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耐心的对该车驾驶员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民警的耐心讲解,驾驶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不再驾驶该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人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未悬挂号牌”。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