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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东港交警开展“雷霆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严厉打击酒醉驾恶劣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山东省日照市东港交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紧盯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及重点车辆不放松,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尤其加大午间、夜间道路管控,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执勤人员“巧借”违法查处有利时机,对过往车辆驾乘人员进行“面对面”安全警示教育,讲解酒后驾驶的危害性,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达到“纠处一起、教育一批、宣传一片”的宣传教育目的,努力营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氛围。
 
  ▲3月16日0时39分,郑某民驾驶的鲁L9***1号牌小型轿车,沿和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向城路路口南200米处,被东港大队日照路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郑某民呼气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25日21时36分许,朱某志驾驶鲁L7***2号牌小型客车沿竹洞天路由东向西行驶,被东港大队日照路中队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朱某志呼气酒精含量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21日23时13分许,顾某青驾驶鲁LK***K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和阳路与鑫海路路口东侧时,被东港大队巡查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名为酒驾
 
  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蜀黍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蜀黍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一定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铁规
 
  不要心存侥幸
 
  不要以身试法(山东省日照市东港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