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聪 闫晨旭)3月以来,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作为、主动出击,持续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重点运输企业、农村地区、学校校园、驾校以及社区等不同场所,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民辅警深入辖区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步行、骑车、乘车的交通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劝导学生不要在道路上追逐嬉闹、横穿马路、骑车并行,提醒同学们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做到文明安全出行。民辅警通过交通安全课,使交通安全意识植根于每位孩子的心灵深处,提高了孩子们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度,让孩子们成为交通安全的传播使者。同时,民辅警倡导同学们做小小交通安全宣传员,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分享给自己的家人,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身边的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扎实推进事故预防工作,增强驾校初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民辅警走进辖区各所驾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宣讲等方式,向正在学习的“准驾驶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准驾驶人”在以后开车中不使用手机、正确使用安全带、拒绝超速超载等,引导广大驾考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头盔就是护头器”的意识,把“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铭记于心,实践于行。
在辖区主要路口,民辅警联合社区志愿者利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等待交通信号灯间隙,发放“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单,讲解因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正确使用安全带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安全头盔、安全带在交通事故中的重要防护作用,督促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拓宽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强化群众的安全意识,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辖区内的LED电子显示屏不断滚动播放着交通安全出行提示及主题宣传海报,有效提升了交通安全教育的表达效果和传播范围,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贡献了力量。(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