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加强货运车辆管理,严厉打击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因货车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山东省滨州市滨城交警持续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行动中,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结合货车违法行为特点和运行时间规律,科学调整勤务部署,采取错时与延时相结合的方式,在加强货车通行频率较高路段流动巡逻密度的同时,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立固定检查点,对商砼车、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轻型普通货车等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货车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并对货车涉牌涉证、违法改装、闯禁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同步查处,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成有力震慑。
直击案例
案例一
3月1日,滨城区交警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在国道205与省道236路口以北200米路西处,查获熊某兴驾驶冀B8***Q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施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五中队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二
3月1日,滨城区交警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在国道205与省道236路口以北200米路西处,查获李某驾驶冀B9***7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施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五中队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三
2月23日13时05分许,滨城区交警大队六中队执勤民警在东外环555公里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对车辆号牌为鲁MC***0的重型罐式货车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高某岩驾驶的车辆存在超载嫌疑,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随后民警安排人员将车辆扣押至捷通停车场,并对其进行过磅检测,检测结果为44760G,属于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月23日12时56分许,滨城区交警大队六中队执勤民警在东外环555公里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对车辆号牌为鲁MA***6的重型自卸货车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孙某凯驾驶的车辆存在超载嫌疑,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随后民警安排人员将车辆扣押至捷通停车场,并对其进行过磅检测,检测结果为46000KG,属于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山东省滨州市滨城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