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冬)2025年1月1日18时许,郭某驾驶鲁H07XXX号重型厢式货车沿高新区金雀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路口时,其车辆右侧与沿高新区工业三路由北向南行驶的王某博驾驶的鲁Q6DXXX号小型轿车前部相撞,造成王某博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及时赶往现场,王某博被送至临沂高新医院紧急抢救,由于其家庭比较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一时陷入困境。办案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主动地帮助王某博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在第一时间协调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由医院先行救治,后由救助基金垫付。
最终经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团结协作,5.1万元救助基金第一时间打入医疗机构账户,确保了王某博能够持续接受一系列必要的医疗治疗,受到王某博及其家属高度赞扬。(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