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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交通运输局“服务型执法”经验被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及时表扬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宝刚 孙尚尚)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转发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服务型执法典型工作经验的通知》,对邹平市交通运输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创新执法服务模式,完善协同监管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着力构建交通领域全链条监管体系和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新格局,推动“执法有矩服务无距”,典型工作经验予以全省推广。
 
  荣获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第七期品质滨州建设及时表扬
 
  邹平市是山东省传统工业和基础原材料基地,长期以来面临着经济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三个偏重”的客观市情,过境重型货车流量大,执法实践中面临部分超限运输车辆车主、企业拒不配合接受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告知难、执行难等问题。为改变这一现状,邹平市交通运输局坚持问题导向,将“枫桥经验”与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创新执法服务模式,刚柔并济执法,扎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统筹多方力量,搭建源头多元化解综合平台
 
  以“小事不出队,矛盾不上交”为目标,依托5个基层执法中队建立“交通运输行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整合专业力量,盘活社会资源,完善网格化管理,联动辖区镇街司法所、派出所、人社所、镇街人民法庭、综合治理中心等单位,推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构建2小时服务圈和多元化解综合平台,第一时间了解、处置群众关心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问题,把风险化解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邀请专职律师、法律顾问定期开展工作指导,提升调解能力,推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依法调解工作高效开展。今年以来,5个调解工作室共调解矛盾纠纷30余起。
 
  “情法理”三管齐下,构建执法服务新模式
 
  推广说理式执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普法、说理、服务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抓规范执法“环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抓好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开展业务骨干讲课、队员工作交流等形式,提升执法办案法治化水平。
 
  抓执法服务“环节”。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站所开放日等活动,围绕群众、企业诉求在辖区内主动提供普法宣传、政策指导服务,及时高效提供交通运输领域便民措施。落实轻微免罚事项清单,推行“柔性执法”,采取“告知+服务”的方式,引导群众和企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
 
  抓追踪问效“环节”。建立运行投诉举报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诉求即接即办、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并建立双向沟通交流机制,对处理结果实行追踪问效、回访回告制度,虚心听取群众对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办案结果、执法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陈述和意见。定期开展信访投诉件分析研判,对投诉事项集中的落实相应措施,从源头防止类似投诉再次发生。
 
  行政执法行政司法联动,探索行政解纷新路径、新格局
 
  在邹平市人民法院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巡回审判点的规章制度、运行模式、人员配置,探索行政司法综合治理新模式,在全省率先设立交通巡回审判点。负责审理涉及交通运输的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审查、执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依法调解交通运输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以及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实现相关行政赔偿、补偿纠纷在诉外实质化解。同时,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政争议法律指导,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交通巡回审判点的设立,一方面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教育和引导运输业户遵守法律规定,震慑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另一方面,可以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交通巡回审判点法官提前介入,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调解等方法,避免行政执法机关与运输业户各类矛盾的激化,使非诉案件得以顺利执行。自2023年以来,累计立案354起,结案238起(其中强制执行26起,庭前和解212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山东省邹平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