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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交警严查酒驾不停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你酒驾上路时担心的是被交警查处
 
  可交警担心的却是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连日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交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加大警力投入,科学安排勤务,突出重点路段、时段、区域和重点车辆,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结合酒驾醉驾高发态势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方式,在重点路口、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形成整治“全覆盖”,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检,对存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现场用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检测,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嫌疑“酒驾司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了酒后驾驶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同时,耐心地向驾驶员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酒后驾驶造成事故的严重后果以及法律法规对酒后驾车的处理规定,告诫驾驶员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倡导广大群众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交通理念。
 
  为什么不能酒驾醉驾?
 
  1、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此时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临沂公安交警提醒
 
  酒后驾车“驶”不得;酒驾醉驾危害大,安全面前勿侥幸。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酒驾醉驾的受害者,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山东省临沂市公安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