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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密交警:树苗不是“客” 心存侥幸“驶”不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黄启先)载客有客车,载货有货车,这两种车的性能、用途是有明确划分的。客车非法改装载货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个别驾驶员对这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图一时之利,客车变“货车”上路行驶。3月12日,山东高密公安交警就查获了这样一辆非法改装的小客车,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16时许,交警大队柴沟中队执勤民警在S220省道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鲁F号牌银灰色面包车行驶速度很慢,走走停停,形迹十分可疑。民警怀疑驾驶员酒后驾驶,便及时上前引导该车停至安全区域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证件齐全,驾驶员也没有饮酒。但当执勤民警打开车门,却发现车内“别有洞天”:该车车厢内仅保留了主、副驾驶座位,后排座位全部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捆捆的果树苗,每捆树苗树根都用泥土包装着,层层叠叠码放着,直至车厢顶部,把后视镜都挡得严严实实,驾驶员根本看不见车后的情况,严重影响了驾驶安全。
 
  经调查,驾驶员杨某,山东烟台莱山区人,今年66岁,拥有C1D驾驶证。原来,他自己经营一家果树苗种植基地,每年春天,都会从不同地方购置各种果树苗回家种植、贩卖。当日一大早,他开着自己的面包车从莱山来高密考察果树苗行情,购买了一大部分稀有果树苗。考虑到雇车运输还要掏不少费用,为节省成本,他便私自将面包车后座拆除,全部装上了果树苗。他知道擅自改变车内结构是违法行为,但想着自己就这一次,路上不一定会遇见交警检查,就抱着侥幸心理冒险上路,没想到被查了个正着。
 
  “你看行驶证上标注的是小型普通客车,可树苗不是“客”,什么事情都不能抱侥幸心理,要按规矩来,没有了安全,挣再多钱有什么用?”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实施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和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700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将货物转运。(山东高密市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