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枣庄台儿庄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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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阳交警:“头”等大事,持续严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忘了,没戴!”
 
  “发型会乱,没戴!”
 
  “麻烦,我只骑一段路就到了!”
 
  不戴头盔的理由总是很多
 
  但是希望您知道
 
  戴好安全头盔=守住生命底线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持续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莱阳交警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莱阳交警通过“高峰定点+平峰巡控”的勤务模式,加大对重点路口、路段和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周边的管控力度,采取“教育+处罚”的方式,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首次违法进行警告,并通过系统平台,将违法信息进行记录,再次违法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
 
  请大家树立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
 
  头盔不仅要带上,更要戴上
 
  还要系牢卡扣!
 
  下面
 
  莱阳交警曝光部分
 
  因不佩戴安全头盔被处罚的名单
 
  一时侥幸不佩戴头盔
 
  可能不会出大问题
 
  但事故一旦来临
 
  后果无人可以承受得起
 
  后悔晚矣
 
  未佩戴安全头盔
 
  与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戴与不戴一目了然)
 
  莱阳交警提醒
 
  带头盔≠戴头盔
 
  不管骑行者或是乘坐者都必须佩戴
 
  莱阳交警将持续严查
 
  曝光不是目的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硬道理
 
  骑乘要戴好安全头盔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切记!切记!(山东省烟台市莱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