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淄博博山交警查到两名“酒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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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交警持续开展曝光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月29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公布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文明出行。

  “五大曝光”行动中,突出交通违法车辆,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及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其中,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6695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17辆。通报了山东万事通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淄博盛翔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淄博盈通运输有限公司等全市高危风险企业66家。1名终生禁驾人员时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通报两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2023年12月7日9时2分,巩某骏驾驶小型轿车沿桓台县泊场沟路由北向南超速行驶至与荆夏路路口处黄灯亮后进入路口,将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荆夏路由东向西闯红灯通过路口的巩某海撞倒致伤,两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巩某骏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巩某海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2023年11月24日11时40分,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高青县三角杨村通往杨坊村的东西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三角杨路口处,与沿刘杨路通往三角杨村的南北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左转的娜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娜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娜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杨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娜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此外,通报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临淄区凤凰山路与宏达路路口属慢坡,车辆车速较快。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途经此路段,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确保出行安全。(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