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付忠)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风险防控,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近日,高桥镇人大、政协组织辖区代表委员身穿文明实践志愿者服装在镇村主要道路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路口、路段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和交通安全劝导活动。
立足本职,当好宣传员。代表委员们根据活动部署,主动“亮身份、亮承诺、亮服务”,走村入户走访群众,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政策宣传员。向群众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及三轮摩托车、面包车、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以及摩托车驾驶人及后座乘客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雨棚等违法行为,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使得宣传工作得以做深、做全、做实。
主动进位,当好示范员。代表委员们必须发挥“带头人”作用,县代表委员们刘义爱,平时的交通工具主要是依靠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这让她在不论刮风下雨还是炎炎夏日下都能来去自如。但在此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中,通过宣传了解到这样做的安全隐患后,她果断地拆除了自己电动车上的遮阳伞,戴上了安全头盔,并劝说自己的家人、邻居和同事都不要在电动车上安装遮阳伞。“打铁还得自身硬,作为一名人大,自己不带头作示范,怎么有说服力去劝说老百姓也这样做呢。” 刘义爱说道。
压实责任,当好监督员。镇人大、政协、派出所、镇执法办等加强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群防群治”的模式,持续加强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监管力度。重点严查“飞线充电”“上楼入户”以及阻塞消防通道和公共楼道等违法行为,筑牢生命防护网,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沂水县高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