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但有些车辆驾驶人总是心存侥幸。
8月22日14时35分,山东省日照市高速交警岚山大队民警带领执勤人员在沈海高速岚山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鲁Q号牌的黑色小轿车疑似超员,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前排2人,后排两名成年女子和3个孩子挤在一起。驾驶人周某称,他们特意趁着假期带家人来日照游玩,想着路途短很快就到了,应该不会被交警查到,这才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行驶。执勤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超员行驶的危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超员人员。
超员载人危害极大。对于超员的无座乘客来说,由于缺乏安全带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极易在车内翻滚甚至被甩出车外,产生严重后果。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将会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儿童防护、自救能力差,乘坐在超员车辆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后果会更加严重。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乘客和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驾驶、乘坐超员车辆。(山东省日照市高速交警岚山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