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淄博博山交警查到两名“酒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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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交警提醒:“隔夜酒”也是酒 危险一样有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聪聪)总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是仍有人认为,前一天晚上喝点酒,第二天早上开车肯定没问题。近日,就有两名驾驶人因为“今天应该没啥事儿”的侥幸心理,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
 
  8月13日早晨,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交警大队唐坊中队在寿高路与肖胡家路口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6时9分许,一辆鲁CA5***号小型汽车行驶至检查点,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检查。该车驾驶人张某某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吹测值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张某某于2013年11月2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青大队查获,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8月14日6时14分许,王某某驾驶鲁C2S***号小型汽车沿克黄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克黄线支脉河路口高城中队执勤点时,因酒后驾驶被执勤民警查获,其呼气式酒精吹测值为43mg/100ml。经查询,王某某于2019年8月份因酒后驾驶被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查获,此次为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醉驾的判断标准不在于酒是否“隔夜”,而是以人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自认为的“没问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酒精没有完全代谢的情况下,仍会影响驾驶人的驾驶状态,这时候驾车,危险系数仍然非常大。高青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珍爱生命,酒后禁驾!(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