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酒驾总在夜晚查
于是乎
白天就成了这些“醉猫”
上路行驶的“安全时段”
交警查处酒醉驾
不分时段、不分地点
更不分昼夜
在这里
没有夜晚与白天
只有危险和安全
错时出击、严查酒驾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坚决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平安出行,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针对部分驾驶人存在“交警白天查酒驾少”的侥幸心理,利用午休时间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行动中,执勤民警打破“时间规律”,以乡村道路与车流量大的路段为管控重点,以摩托车、私家车、货车驾驶人为检查重点开展整治工作。工作中,执勤民辅警克服高温和烈日照射等不利因素,通过机动巡查、随机抽查、接力整治等方式,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道路不失控、不漏管,营造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同时,民警积极做好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大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提醒沿途过往驾驶人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千万别揣摩交警蜀黍的心思
企图与交警“打游击”
否则
很容易像他们一样“落法网”
01、季某,于2023年7月21日15时许,在中纬路路段被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76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2、董某,于2023年7月21日14时20分许,在中纬路路段被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03、刘某,于2023年7月21日14时30分许,在中纬路路段被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04、刘某,于2023年7月21日14时40分许,在中纬路路段被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26mg/100ml,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5、陈某,于2023年7月21日14时45分许,在中纬路路段被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41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醉驾隐患多
交警也以“N次方”的倍数
向大家伙千叮咛万嘱咐
酒驾、醉驾的代价
现在
再来重申一遍
一、什么是酒驾醉驾
醉酒驾驶(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饮酒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酒驾醉驾的相关误区
01、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大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法律规定,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饮酒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根据酒量大小来判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02、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03、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也许还有人认为,只要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交警部门提醒,饮酒驾驶行进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经过测试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04、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05、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06、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07、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三、酒驾醉驾应承担的后果
(一)酒驾醉驾的民事责任
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方对于商业险部分均不予赔偿。
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方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驾驶员╱车辆所有人)追偿。
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依法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二)酒驾醉驾的其他方面后果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会使个人档案留下违法痕迹,影响前途。若醉驾者被处以拘役处罚,将不得从事老师、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些职业,也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酒驾醉驾涉及的相关纪法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一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这句口号,交警蜀黍天天喊
夜查行动也是天天有
对于酒驾
我们的态度是
不定时、不定点、全天候、零容忍
希望广大驾驶人
拒绝酒驾,平安出行(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