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切实提升头盔佩戴率
临沂公安交警持续开展
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宣传劝导及整治工作
行动中,执勤人员在辖区主要路口、路段,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劝导、纠正、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高群众安全出行防护意识,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违法行为人,执勤人员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广泛宣传普及“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常识,讲解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后果,积极倡树安全文明出行理念。
通过执勤发现
随着暑期的来临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中
涉及未成年学生的越来越多
随之而来的
暑期涉及未成年人
交通事故的比例也呈上升趋势
急需引起广大家长、监护人的注意!
那么
学生假期如何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呢?
以下请仔细观看
►►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不闯红灯
►►不逆向行驶
►►不争道抢行,要走非机动车道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不改装车辆,不加装遮阳伞
►►不违反规定载人
►►不飙车超速行驶
►►不酒后驾车
小小头盔
有大大的作用
建文明城市
树文明形象
我们都是文明交通代言人
创建文明城市从我做起(山东省临沂市公安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