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淄博博山交警查到两名“酒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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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重要提醒!家里有电动车的注意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逸群)记者从济南交警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力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未佩戴安全头盔
 
    对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引导广大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非机动车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针对早晚高峰电动车出行频繁时段,组织警力在路口设立检查点,针对非机动车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根据不同时段道路交通流量、重点路口秩序情况,结合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采用固定路口查控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对非机动车违法载人行为展开整治。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五款规定:自行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其中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有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然而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遵规守法,安全回家下面的安全提示请大家一定要做到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头部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情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带头盔不等于戴头盔!戴头盔并不代表戴好头盔!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遵守法规过路口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一定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定不要闯红灯;逆向通过路口时应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各行其道、不逆行
 
    专车专道不逆行。骑行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按道行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一定不要逆行。(山东济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