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停车、熄火!请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4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起网约车酒司机。
当日22时54分许,城阳交警大队在辖区环城北路开展夜查行动,一辆白色小轿车行驶至距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停车调头逃跑,执勤民警发现不对劲,将嫌疑车辆驾驶人当场抓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该驾驶人宋某某称,他当晚在朋友家喝酒,喝了一瓶啤酒,因从事网约车工作,明日一早还要拉客,便准备回家休息,行驶途中被城阳交警大队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宋某某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日,驾驶证吊销5年的处罚。
城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