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莫侥幸,喝酒开车必被抓。
4月21日至23日,山东滨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一轮酒醉驾集中行动。截止行动第二日,全市累计设置检查点14处次,出动警力1023人次,警车236辆次,查处涉酒违法42起,其中酒驾39起,醉驾3起。此外,现场查处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载104起,涉牌涉证15起,无证驾驶9起,有力保障了全市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
酒醉驾典型案例
滨城大队
4月21日20时25分许,滨城区大队骑警中队按照支队、大队统一部署,在长江一路渤海八路路口开展夜查行动。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川CZU2**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李某林刚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酒精味。民警立刻对驾驶员进行呼气检测,根据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显示,李某林酒精含量为7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对李某林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经开大队
4月22日22时55分左右,开发区大队在黄河二路西海一路附近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一辆鲁M0**93号牌轿车通过卡口时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员吕某某的检测结果为1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吕某某跟朋友一起吃饭,称自己只喝了三瓶啤酒,距离家也比较近,位置比较偏僻,心存侥幸心理就开车回家了,没想到被查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沾化大队
4月21日21时46分左右,赵某驾驶牌号为冀AJK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海天大道魏桥铝厂附近时,被沾化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赵某血液含酒精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赵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北海大队
4月21日晚21点18分左右,北海大队民警在大千商贸城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SUV行驶缓慢,且行驶路线左右摇摆不定,存在疑似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队员随即将其安全截停,经现场酒精快测显示其饮酒驾驶,结果为46mg/100ml,驾驶员迟某强承认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依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博兴大队
4月22日晚,博兴交警大队兴福中队民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驾驶员江某驾驶车牌号为赣E220**的小型汽车行至曹纯路6公里处,被民警当场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江某依法进行了处罚。
高新大队
4月21日晚,高新大队在辖区新五路与高十路路口北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1时46分,肖某涛驾驶鲁M5***6牌照机动车在看到前方有交警查酒驾,还未行驶至检查点便慌忙靠边停车,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经酒精呼气检测,肖某涛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10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办案民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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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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