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4日,山东省聊城高速交警度假区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车辆突然从行车道压实线变道,又从导流线上驶离高速,民警立即在李海务收费站出口将该车查处,经询问,女驾驶员和老公从聊城南上高速,目的地李海务附近村庄,虽然有3年驾龄但没上过高速这是首次,由于紧张称自己马上要错过出口,心里一慌就选择变道使出高速了,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驾驶员因违反禁止标线及骑压车行道分界线的违法行为共计处以罚款400元记4分的处罚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导流线属于禁止标线的一种,严禁车辆压线或越线行驶,也不得随意在导流线区域掉头或停放。
驾车选择高速公路出行,要提前查看并规划好行车路线,行驶时仔细观察引导指示牌。如果需要休息、查路况一定要到服务区或就近下高速。(山东省聊城高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