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月15日,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刑事拘留。
经了解,2021年1月15日20时10分许,王某某(男,49岁,泗水县济河街道办事处某村人)醉酒后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在泗水县东杨庄村处,驶入路边农田内,致农作物及无牌农用三轮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12月30日泗水县公安局决定执行刑事拘留,经多次抓捕未果,后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2月15日,逃犯王某某被开发区派出所抓捕归案,并移交事故处理科处理,当日事故处理科依法将王某某执行拘留。(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