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16日下午17时08分许,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梁山大队宣传科张科长接到一群众微信“举报”,并附上照片2张,张科长仔细看照片,两名辅警正在努力推行一辆箱式货车,举报人后面还加上了两句话“为梁山交警点赞”、“龙城紫金府售楼处路口”。
张科长收到“举报”后,立刻寻找“当事人”,并要“当事人”如实“交代”。
经查,16日下午17时07分许,梁山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队员孙宇、冯宽新宋街路口执勤期间发现一辆货车抛锚在直行车道、为了不影响交通,两人把抛锚车辆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被过路的群众拍摄并被“举报”,太暖心了!(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梁山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