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13日上午9时许,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草庙子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对一辆鲁K牌照小型车例行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宋某声称没有携带驾驶证,民警经核查确认,宋某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经进一步查询得知,宋某于2021年7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其驾驶证因此被依法吊销。2022年6月,宋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肇事再次被查处。如今,宋某再次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宋某将面临1000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威海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驾车外出,安全第一。请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