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烟台市公安局开发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货车违规拉货,民警随即将其拦停,但驾驶人将车门紧锁,拒不配合。
通过民警的提示告知,驾驶人最终打开了车门。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5毫克,属于酒后驾驶。
后经系统查询,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曾在2015年、2021年和今年的5月份先后三次因为酒驾被查处,民警随后对该驾驶人做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六个月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山东烟台市公安局开发区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