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2日,山东莘县交警大队接到一份"特殊"工单,这份工单不是投诉,而是要表扬和感谢莘县交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8月29日,来电人马先生因未佩戴头盔在莘县振兴街三联路口西,被执勤民警当场处罚,为此当事人不满意,向“12345”市民热线反映该问题。接到市民热线承办单后,莘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向领导汇报,安排城区中队民警调查情况。民警以创建“温暖型警队”为契机,“从群众利益出发,从道路交通无小事”理念出发,对当事人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及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后果,当事人对此答复非常满意。
因此,来电人马某某又拨打“12345”市民热线,对莘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工作方法得当,服务态度良好提出表扬。(山东莘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