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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轨道交通9月1日起,电动车禁止带入地铁!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加强和规范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保障城市轨道运行安全和公共安全,2022年8月3日,山东济南市公安局会同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依法发布了《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
 
  《目录》包括“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和“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两大部分,列明了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它禁、限物品的具体名称等,共计13大类(含28小类)170余个具体名称。众所周知,电动代步工具有自燃等现实危险性,去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也对我市“轨道交通未禁止电动类车辆进站乘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故将电动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但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列入了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经过调研,电动代步工具禁上地铁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青岛、合肥等二十多个城市已有先例,并为社会公众所理解、认同。电动代步工具禁上地铁后,群众反映的最后一公里通勤问题及代驾等行业的需求可通过下一步的优化公交线网和共享单车布点等方式解决。
 
  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请广大乘客自觉遵守,消除禁、限带物品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维护我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济南公安公共交通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