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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交警:骑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很受伤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22年06月16日,杨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济宁市泗水县知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泗水县知春路与圣安路十字交叉路口处时,与由北向南行驶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杨某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杨某某由于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头部直接摔到了汽车引擎盖上。
 
  山东济宁公安交警提醒,安全头盔是个宝,骑乘车辆时一定要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