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淄博博山交警查到两名“酒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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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交警:别拿“隔夜酒”不当回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11日7时30分许,在陶然路与兴隆路交会路口西100米处,一辆白色小型汽车与前车发生追尾。山东临沂交警接到警情后立即赶到现场。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民警闻见白色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上散发酒气,随即对其进行现场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询问,姚某于8月10日晚在家中喝了两杯白酒,早上驾车上路,然而由于酒精作用尚存,引发了该起追尾事故。民警依法对姚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示:过量饮酒后一定要充分休息切勿开车上路!!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山东临沂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