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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交警:以文明交通为基点 再掀创城宣传热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文明始于心,交通践于行。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山东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全警上路,全力以赴,扎实开展交通劝导、路面巡逻、违法整治,战酷暑、抗高温,奋战在交通秩序维护一线,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城市,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和社会环境。
 
  连日来,大队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针对交通安全领域不文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及其特点,在持续开展创城交通秩序整治的同时,再度掀起“创城”宣传热潮,力求从思想深处促进广大市民和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安全出行意识的提升,从源头上防控和压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防范交通事故,确保城区交通秩序良好。
 
  法治文化基层行
 
  倡导文明安全出行
 
  8月12日,临沂市暨兰山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集中宣传活动在银雀山街道法治文化广场举办,直属一大队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大队通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夏季整治百日行动等重点工作内容,面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通过零距离接触、面对面讲解的方式,向群众详细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骑乘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系安全带、酒驾醉驾、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危害,积极引导群众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推进社会共同关注文明交通,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依托路面宣传阵地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为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直属一大队依托路面宣传阵地、深入社区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创城知识宣传,带动广大群众文明参与交通,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宣传者,扩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
 
  期间,执勤交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文明出行倡议书》,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宣传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重要性,提示和引导广大市民、驾驶人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人。
 
  作为城市的一员
 
  我们都应当自觉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在日常出行中做到
 
  文明交通--机动车篇
 
  01
 
  驾驶机动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争道抢行,不超速、超载,不乱停乱放、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道,不随意变道。
 
  02
 
  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违法变道,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3
 
  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车途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车窗抛物,不做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04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05
 
  驾驶货车、工程运输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坚决杜绝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文明交通--电动车篇
 
  01
 
  骑乘电动车要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02
 
  骑行电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要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不猛拐。
 
  03
 
  电动车要规范有序停放到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占用行车道和盲道,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文明交通--行人篇
 
  01
 
  行人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不与车辆抢行。
 
  02
 
  行人要自觉行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03
 
  过马路时,行人要走斑马线,不翻越道路护栏、交通隔离墩。
 
  04
 
  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请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等其它路口时,请确认安全后通过。
 
  文明交通有你有我
 
  每一次守法文明出行的坚持
 
  都是在为我们
 
  这座城市的美好贡献力量
 
  文明交通离不开
 
  广大市民和驾驶人的支持
 
  践行文明交通公约
 
  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安全驾驶,规范停车
 
  文明出行
 
  让我们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共享创城成果(山东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