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淄博周村交警接到上级部门推送,途经周村辖区的鲁FC**53大货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接到推送信息后,周村交警大队南闫中队和大队合成警务中心立即对鲁FC**53的大货车进行分析,发现该车实际号牌为鲁FB**37,大约十几天来一次淄博,这给查处带来了困难。
7月25日中午,实战中心民警突然发现该车又一次途经淄博驶向邹平市,民警根据车号牌信息联系到了车主,了解到该车已经易主。经民警给原车主做工作后和现车主取得了联系,得知该车正在邹平市装货,民警立即驱车赶到该车装货地点,找到了车主兼司机的韩某,并发现了嫌疑车辆。此时车上悬挂的是鲁FC**37的号牌。当民警讲明来的目的后,韩某正要狡辩,民警出示了套用号牌车辆的卡口照片,在铁的证据面前,韩某承认了自己为了躲避监控抓拍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事实。这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的牵引车未按规定悬挂后车牌。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韩某将鲁FC**53的号牌交了出来。随后,民警将车辆引导到大队停车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未按规定悬挂牵引车号牌,韩某将面临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山东淄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