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17日上午,山东省聊城高速交警冠县大队民警在巡逻至济聊高速河北方向95km处时,发现应急车道内停靠着一辆灰色小轿车,双闪灯开启,车辆后方也没有摆放警示标志,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车主已经联系了救援车辆,民警提醒拿出警示三脚架按规定摆放在车辆后方150米处,然后让驾驶员和乘客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区域。经了解,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熄火并无法再次启动,只能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民警帮助驾驶员联系救援将故障车拖离高速公路,驾驶员对民警的热情帮助表示非常感谢。
6月17日,莘县大队民警巡逻至德商高速商丘方向179KM+200M处,发现有一大型车辆停在应急车道。民警询问驾驶员得知,车辆电瓶坏了,无法启动。情急之下,驾驶员提出让民警帮忙去附近的修理厂先“借”电瓶一用。民警立即驾驶警车带领驾驶员到了最近的莘县收费站下道口处的一家修理厂“借”了2块电瓶。民警历经1个多小时,终于帮助驾驶员重新启动了车辆。驾驶员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表示深深的感谢,随后驾驶员驾车前往修理厂进一步检修。
6月16日上午11时左右,高唐大队民警在视频巡逻发现时,发现在青银高速河北方向407km+800m处,一辆鲁Q***JP的货车抛锚在应急车道。民警立即通知正在路面巡逻的民警驾驶警车赶往现场。经了解,该车由于发动机三角带断裂,无法启动。驾驶员拨打电话求助救援。于是路面巡逻民警将警车停在事故车后,打开警灯和警报帮助抛锚车辆方示警,并让驾驶员及时撤离到护栏外等候,守护其安全。
6月15日夜间,临清大队民警巡逻至东吕高速297KM处时,发现一辆货车开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应急车道上缓慢行驶,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得知,该车辆因缺少尿素溶液导致动力不足,只能保持低速行驶。此时路面上车流量较大,又是疲劳驾驶高发时段,为了安全起见,民警决定采取开启警报警车压后护送的方式,引导该车就近驶离高速。最终,经过10分钟时间,安全将该故障车带出临清出口。驾驶员称,自己一直担心发生事故,幸亏遇到了高速交警,为自己增加了一道安全保障。
聊城高速交警提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车靠边,就是遇有紧急情况时,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车辆无论是否可移动,均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
人撤离,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最重要,发生事故或故障后,驾乘人员应该迅速转移到应急车道护栏外,并面向来车方向。
即报警,完成上述操作后,立即拨打12122报警,告知您的具体位置、受伤情况、车损情况、行车方向。(山东省聊城高速交警冠县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