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山东淄博张店交警大直播严查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期,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严查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从路面情况看,头盔佩戴率比以往明显提高。6月17日,张店交警在中润大道与北京路路口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守护大直播活动,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直播活动中,张店交警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带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9时10分,刘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北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润大道与北京路路口,因未戴头盔被交警拦下,“我平时都戴,这次出门比较着急忘戴了”。交警依法对其处以20元罚款。同时,面对面向骑乘人员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并发放“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宣传页。据统计,当天上午直播半小时内,张店交警共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7起,警告20余起。
罚款不是目的,给违法者敲响警钟,让骑乘人员养成一种良好的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习惯,减少交通事故的伤亡才是最大的愿望。在此,张店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骑乘都戴上安全头盔,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这才是根本!(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