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自4月中旬以来,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统一上牌登记、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道路劝导等工作,增加群众知晓率,迅速掀起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新高潮。
在综合治理活动中,执勤交警南至韩庄北至马坡,在主要路口执勤过程中,面对面向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宣传相关知识,细致地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介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呼吁广大市民在规定时间积极主动佩戴头盔、上牌,接受管理。有市民现场提出上牌照的时间、需要的相关手续、牌照类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内容,交警予以耐心解答。交警在执勤中还提醒市民,出行时要注意佩戴安全头盔,不要闯灯越线、不要逆行猛拐、不要超长超宽搭载货物、不要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等。
微山交警大队先后印制两千份《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之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通过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以及当面向交通参与者进行宣传等形式,对电动自行车的佩戴安全头盔、登记上牌和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让市民全面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自觉佩戴头盔、登记上牌,遵守交通规则。微山交警大队还印制了七千份佩戴安全头盔彩页、一盔一戴海报分发给队属各单位进行宣传,通过发送短信提示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规范挂牌、不超载不违法载物、不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信息近两万条,在辖区各乡镇街道主要路段悬挂《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宣传横幅两百条,还积极录制电动车佩戴头盔、上牌管理、骑乘电动车安全提示等相关内容音频,在各个主干道增加小喇叭宣传广播,滚动播放,增加群众知晓率,主动配合佩戴安全头盔、登记上牌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及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极大提升了社会知晓率。
除了微山交警相关部门,微山县公安局城区四所也参与到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中,目前,电动自行车城区道路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已达90%,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已取得明显成效。(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