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体明 黄锋)《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山东省济宁市鱼台交警宣传、劝导向结合,广泛宣传《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4月22日上午,济宁鱼台交警紧紧围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宣传主题,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劝导点、悬挂宣传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办法》,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条,设置宣传劝导点9处,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山东省济宁市鱼台交警大队)